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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高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26 15:31:10 阅读量:134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常规巡察。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32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持续推进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结合人社工作特点开展理论学习不足”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把学习理论、提高认识和研究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增强了领导班子、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参加河北省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系统学习,学习形式新颖、视角独到、内容精当,领导干部能带头潜心自学、带头抓好日常学习、带头组织集体学习、带头开展高质量研讨交流,真正做到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人社周末大讲堂活动,根据每次大讲堂内容,组织相关股室研讨交流,真正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

针对“缺少长效学习机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不足”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带领学长效机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精心安排,把学党史纳入年度计划,序时开展学习。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专题辅导、实境课堂、上党课、交流研讨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理论学习主管部门强化引导和督查,对党史学习教育同布置同巡察同考核,坚决克服“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敷衍式学习倾向。三是制定长期学习计划,将《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列入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

针对“人社局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张永贵任组长、王艳丽任副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明确分工,由人事股、就业服务中心和职称股根据各自职责抓好人才政策落实落地。二是2022年7月4日局党组召开了人才工作专题会议。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人才工作站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配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高阳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四是督促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股、职称股按要求落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高阳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人才十条》等政策,定期调度人才工作。五是建立人才工作站,2022年9月7日召开了人才工作站建设筹备会,人才工作站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针对“提升乡村人才服务水平”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通过“三支一扶”政策为乡村引进专业人才并按上级标准落实补贴,创造环境留住人才。二是加大力度宣传面向基层专技人员的职称倾斜政策并落实到位。三是认真落实保定市出台的吸引社会人才回归乡村的新型农民职称评审政策。四是积极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深入乡村暖心送岗助力乡村振兴。针对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广大农村劳动力向技能型人才转变,特别是脱贫人口及三类重点防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在全县开展就业服务进乡村专项行动。五是为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帮扶群体讲解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就业,推送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发放政策明白卡、就业创业政策清单、高校毕业生扶持政策清单。六是继续招录青年就业见习岗和大学生公益岗,为培育乡村振兴专业人才提供人才保障。

针对“校企合作培养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就业帮扶送岗行动,集中举办巡回式现场招聘会,送岗位到学生手中,完善一站式招聘形式,针对毕业生建立就业服务专项机制,制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高校毕业生帮扶清单等措施;二是联合高阳县职教中心开展校企合作活动,带政策进校园,摸排毕业生就业意愿,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搭起校企合作帮扶桥,充分做到“面对面”为毕业生发放就业岗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讲解帮扶就业政策等重要举措。

针对“社保费征缴扩面难度大,社保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不断提升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参保意识。通过召开县级参保动员大会,向各镇街、各村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再宣传。二是分批次组织用人单位召开座谈会,向用人单位深入细致讲解政策,告知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保义务与责任。三是组织开展政策下乡进企活动,将政策送进企业、送到家门口。四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持续宣传社保参保、待遇享受等政策,全面营造社会氛围。

针对“统筹社会资源、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用力不够”问题。整改措施: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实现人社一件事,一张网全办结。县级服务大厅已于9月投入使用,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已启用,各村设有社保协办人员。群众办理人社业务基本实现不出村即可办理。

针对“遗属补助审核未按规定时限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数据整理和信息核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实行每年两次认证。高阳县社保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认证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降低避免死亡冒领问题发生。二是社保中心在开展信息化认证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村级协办员在上班死亡日报表的同时,将本村内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要全部上报。三是加强与县民政、卫健数据协查,定期将民政、卫健登记死亡人员数据与待遇领取人员数据对比,发现人员死亡后,立即进行暂停待遇发放。对于长期未认证已暂停发放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发动村级协办员及各社会资源查找,未通过认证前,不得发放待遇。部分未在本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期限内未完成认证的,严格按规定暂停发放,并积极查找告知,认证后恢复待遇领取资格。

针对“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监管未能实现全覆盖”问题。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专项行动,悬挂条幅标语、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建筑工地、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电视台跟踪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和《劳动合同法》的知晓率。对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了统一规范,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针对“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整改措施:整合全局执法力量,协调、组织社保、就业、工资等股室相关具有执法条件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在“双随机”检查工作中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弥补了执法力量的不足。

针对“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问题。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定点培训学校走进乡镇,深入乡村,开展技能培训,送技能到家,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储备。一是充分依托我县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重点群体培训。二是利用“技能+网络平台”及县内骨干企业,大力培养本地技能型人才。通过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养各类企业发展所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三是发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完善师带徒办法,依托骨干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四是根据全县产业发展需要,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帮扶力度,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脱贫人员逐一进行核实,根据他们自身实际培训意愿,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做到“应培尽培”,提升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质量。

针对“就业服务中心对孵化基地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每月两次不定期对孵化基地进行巡察,各基地已安装录脸机如实记录考勤情况;二是根据市局对基地核查要求,及时掌握孵化效果,创业实体按月报送业务单据;三是定期对基地法人采取电话核查及不定期填写问卷形式,监督基地开展创业帮扶活动情况。

针对“老干部诊所业务职能主要是为我县离休干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老干部诊所当前运营及人员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老干部诊所今后的发展提供支撑。二是根据老干部诊所工作职能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并协调医保局、卫健局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针对“创新医疗保障服务举措不多”问题。整改措施:老干部诊所于2022年7月增设周林频谱仪、血糖仪,开展理疗、血糖检测业务。

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引发上访”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及社保业务档案已完成整合,统一存放在人社大厅档案室。明确专人日常管理、维护,建立了档案日常管理、借阅、接收、转移制度。二是就业服务中心档案正式搬迁至人社大厅档案室,人社大厅档案符合“八防”标准。依据《档案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查阅、转递、政审手续,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避免了档案发生风险。

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13项保密相关制度。二是2022年8月17日,对2名定密责任人开展定密责任人培训,并完善定密流程,提高定密的准确性和正确性。三是涉密文件传阅均放至文件传阅盒内由专人传递,涉密文件传阅记录在涉密文件登记本上登记。复印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复印,复印件加盖复印戳记并在涉密文件复印登记本登记,信息设备管理台账已建立完毕并定期检查更新。

针对“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协调县委编办,为劳动监察大队增加了经费自理编制。二是针对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练造成工作效率不高问题,制定了人社公共服务大厅人员培训制度,采取集中业务培训、以老带新方式、业务骨干指导方式来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并将人员日常学习纳入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得到了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

针对“服务环境有待升级”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高阳县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改建工程已全面完成,设立了咨询服务台、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理区、政策宣传区、自助查询区、综合受理区、政务公开区、电话服务区、群众等候区、便民服务室。自助办理区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供办事群众免费使用。综合受理区设立综合窗口12个,全部配备综合柜员受理设备及服务评价设备。自助查询区设有业务自助查询机、政策自助查询机。二是大厅内设有排队取号机,窗口显示器,实行排队叫号服务模式。科学布局服务场所,合理规划各项功能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针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问题。一是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通报了我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开展集体谈话1次,个别谈话2次,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6次。三是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清单”并严格落实。

针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了“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抓好工作部署,打造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机关作风整治。结合高阳县“作风大整顿”,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大整顿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良好精神状态和扎实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不定期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进行纪律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全面提高窗口人员工作能力。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进行为期7天的综合柜员培训,对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柜员进行综合培训,提升柜员工作能力,严肃纪律规矩,强化担当作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高阳县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月动员部署会,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针对“人社局近三年来固定资产上账不及时”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单位2019—2022年的账目进行了回头看,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对上账不及时的固定资产已完成了补录;二是制定了《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第四季度编报下一年度新增常用资产(含车辆)配置计划,作为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复,不得将资产配置项目列入单位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不得组织政府采购、办理经费拨款。未列入年度购置计划,不得进行年度追加预算。对于已批复购置的资产配置,及时录入资产信息系统,贴上固定资产标识卡。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已经到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向财政部门申请报废。经报废审批后,及时销账。规范了财务相关要求。三是邀请第三方公司规范了我局2020年、2021年两年账目。并由三方财务公司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了我单位财务人员的理论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针对“固定资产上账不及时”问题。整改措施:督促就业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完成了固定资产录入。并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针对“账目管理不严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人社局财务监管制度,对下级单位账务,做出了进一步监督规定。二是严格单位收支管理,各下属独立财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和资产安全,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各单位财务报表、经费账户银行对账单必须于次月5日前,上报机关办公室审核备案。三是严格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各单位审批人在审批各项费用支出时,要严格审核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四是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要分清资金渠道,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禁隐瞒、坐支、挪用资金或设小金库。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因监管工作不到位,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我单位5辆公车已于2021年12月全部配备公车加油卡,一车一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制定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定点存放、定点维修、一车一卡、统一派车等措施。三是提高认识、加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部署工作任务不够认真仔细”问题。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部署工作明确到人,责任到位。坚持定时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对近期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督导,进一步加大了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针对“人社局党组2017年机关管理制度中”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实行自下而上审批制度,申请人持报销凭证由主管局长签审后报财务主管局长审批。二是各股室超过1000元的支出,需提前报用款计划,批复后方可执行。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超过5000元的大额资金开支,执行预算管理,报局党组会研究批准后执行。各股室、下属单位不得将同一项所需资金拆分为多次报销。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人员变动、大额资金,工作谋划,机构职能设置等重大问题全部党组会讨论。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未区分党组会与局务会”问题。整改措施:自2021年1月开始将党组会和局务会分开记录,规范详细会议记录。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内容和局务会议内容。

针对“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围绕全党的中心工作,把促进人社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突破;结合机关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二是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使党员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严肃”问题。整改措施:通过对2022年1—9月份“三会一课”记录展开自查,发现“三会一课”记录不严肃,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展开整改,制作签到表,规范签到,不能涂改,在签到时不再画勾签到,完善了会议记录、活动记录,丰富组织生活活动。专人记录。

针对“组织凝聚力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严格标准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二是探索党建新模式,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自特点抓特色党建。要将党建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贴得紧、行得通、效果实的党建新模式。三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组织党员微心愿活动,到东关社区为残障儿童送去生活用品,每月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党的形象在群众心中树起来、立起来。

针对“下属单位指导监管缺位”问题。整改措施:制定《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每月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2018年3月1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的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通报了我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制定《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监管制度》《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12-6699261电子邮箱:gyrl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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