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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高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2-16 09:57:19 阅读量:37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一是政法委党支部专题研究学习事宜,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从领导班子做起,从党员干部做起,带动全体机关干部,既要计划又要进度,高标准严要求,高度重视学习。二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明确专人,明确学习专题,并督导问效。三是强化对学习效果的专项检查,主持召开政法委学习,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除做好集中学习笔记外,要求每名干部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等方式,把“碎片”时间利用起来,做好自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开展互看互查,确保学习效果。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政法干部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强化大局意识,提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和支部会,专题研究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强化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定责任落实清单,明确完成工作时限,确保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实落地。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针对“机关管理失之于宽,上下班签到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把加强和改进机关管理做为改进工作作风、整治不正之风的突破口,实行领导班子例会制度,每周通报工作情况。二是健全机关管理各项制度,修改完善了机关日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学习制度等八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4.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掌握第一手材料少,对基层指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政法委联系基层制度,政法委领导班子分别联系政法各基层单位,列席参加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政法工作动态,解决服务全县大局、推动政法工作的难点问题。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建设“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发展目标,认真研究政法工作职责任务,在如何发挥自身职能,服务全县大局、提供政法支撑上提出方法措施。

(三)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情况”方面

5.针对“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发现培养吸收优秀干部加入党组织,优化党员队伍年龄、素质结构,上半年培养积极分子4个,新发展党员2个。二是规范落实基层组织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

6.针对“抓党建工作执行力度不够,执行组织制度不严肃”问题。一是认真分析政法委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弱项和短板,对标先进支部,采取走出去、学进来,认真学习先进党支部建设经验,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7.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仍需持续发力”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摆在推动政法工作的首要位置。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列出清单,明确边界。推行履职承诺制度,党支部书记上岗时对照责任清单,做出履职承诺,签订责任状。实行党支部书记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述职制度,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履职培训,提高支部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建立履职档案,记录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履行职责、落实重点任务目标、解决突出问题、创建特色亮点工作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等情况。强化履职考核,实行年终履职评议制度,全面客观评价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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