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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高阳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高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30 10:20:05 阅读量:255

经县委批准,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县委第六轮巡察共六个巡察组对8个县直单位和2个乡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并对2个乡镇及所辖村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9月21日至22日,县委六个巡察组对本轮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进行了巡察反馈。会后,各被巡察单位按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结合相关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巡察整改,3个月后,各被巡察单位按要求分别向县纪委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从第六轮各被巡察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看,12个被巡察单位均能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坚持直面问题,真改实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

巡察整改是一项艰巨任务、系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在本轮巡察整改中,各被巡察单位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对于巡察过程发现的共性问题:如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不经常、不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发力,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建工作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力和政治功能不够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整改,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学习制度和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确定的工作要求为核心,以重点问题带动面上问题整改。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信访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助力乡村振兴文化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管理存在短板;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到位等,各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因事制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巡察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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