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0-24 10:18:33 阅读量:45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高阳县委第七轮5个巡察组已于10月21日至23日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对9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乡镇及所辖村开展巡察“回头看”。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巡察组、纪委监委相关领导、派驻纪检组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见面沟通,传达了县委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做了动员讲话,部署本轮巡察任务,出席会议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职责使命担当。二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监督重点。三要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巡视巡察有自身的职能责任,突出的是政治监督,通过发现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推动职能责任落实。巡察要坚持人民立场,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把老百姓最忧最盼最急的事情解决好,保障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底。县委巡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二要把握形势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恪守党性原则,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按照“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结合单位性质特点,围绕党组(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聚焦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县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端正态度,全力配合。全体干部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纪律,一切服从于巡察工作需要,配合整个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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