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届高阳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高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4-20 15:24:34 阅读量:45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高阳县委第八轮巡察4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本轮巡察对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见面沟通,传达了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会上,巡察组组长做了动员讲话,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指出,县委巡察组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本轮巡察,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影响本单位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本轮巡察,结合单位性质特点,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在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二是要把握形势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既要将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还要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要恪守党性原则,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巡察组严明纪律和作风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圆满完成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志森同志在公安局动员会上做了表态发言。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积极配合,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政治纪律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三是认真整改,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通过接受巡察,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

本轮巡察时间为3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巡察指导督导组全程跟进参加公安局进驻动员会。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